汛期来临,水位上涨,流速变快,
关于船舶航行安全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加强船舶主、辅机、舵系统,应急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执行开航前对航行、通讯、救生、锚机等设备检查,确保船舶适航。
2、注意通过广播、电视、高频、手机短信、VTS等有效途径了解天气情况,及时收集水位、流量、航道、气象信息,掌握水位、水流流速、航标有否移位等情况,谨慎航行,合理选择避风避浪时机。
3、航行时应注意江面漂浮物,防止机舵损毁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充分考虑弯曲、急流航段及桥梁水域的水文特性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及早控制好船位、船速,谨慎驾驶。
4、通过桥区水域时应根据船舶操纵性能,充分考虑桥梁的净空高度、航道宽度,汛期水流等通航环境因素影响,提前估算、并认真核实本船是否满足拟通过的桥梁、架空电缆等跨河建筑允许通过的最大高度,留足富余高度,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落实桥梁防碰撞预防措施。
5、船舶停泊期间应按规定留足值班船员,并加固缆绳系固或抛锚,防止船舶断缆或走锚发生意外事故;锚泊时注意清理随水漂流的积压垃圾、水草,以防积压过多冲断缆绳或锚链。
6、航运企业、船舶管理公司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船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同时,认真做好关键性设备及船舶管理,对船舶提供充分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岸基支持。
7、辖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涉水施工设备、器材撤离和加固工作,防止施工平台被淹没后随水漂移危及船舶和桥梁安全;船舶航经施工水域,要注意与施工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横距。
8、渡口经营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运秩序管理,严禁超载运输旅客。渡船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严格遵守安全航行规定,必要时减少载客量,禁止冒险航行。
供稿:指挥中心 曾昆
编辑:新港处 曹远燎
编审:李学坤、宁禹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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