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6月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主要办案数据上半年,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深入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工作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疫情防控,服务经济发展。按照《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为鸿棉制衣施工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1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释放法治守护动力,彰显司法善意与温暖。采取“云课堂”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学军带领检察干警,赴广灵县壶泉小学集团校南校区调研复学复课准备情况。围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活动主题,邀请广灵县医疗集团援助武汉护士焦瑞芳,介绍疫情防护知识和抗疫体会。在广灵县新洋学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更多孩子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增长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倾情回应人民期待。制定了《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山西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等专项活动。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6月,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人,同比下降42.31%,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人,同比下降80%,不捕率为16.7%。提起公诉57人,同比上升83.87%,不起诉6人,同比下降25%,不起诉率为9.5%。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2人,同比下降60%;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3件,同比下降66.7%。(二)民事检察
1至6月,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三)公益诉讼检察
1至6月,公益诉讼立案7件,同比下降22.2%。采取诉前程序3件,同比下降40%,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件,占66.7%;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占33.3%。(四)控告申诉检察
1至6月,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救助1人。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1至6月,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办理案件30件。检察长共办理6件,其中介入侦查案件2件,一审公诉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副检察长共办理2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一审公诉案件4件,介入侦查案件1件,发回重审案件1件,刑事执行案件10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件,审查逮捕案件1件,立案监督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