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森林法“造林绿化”一章,是在原森林法“植树造林”一章的基础上修改而来。章节名称修改主要考虑,培育森林、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既要坚持自然恢复,也要注重人工修复。造林绿化包括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多种方式,植树造林主要是指通过人工种植树木(人工造林)培育森林的活动。从两者关系上看,植树造林是造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的内容,将“植树造林”调整为“造林绿化”,能够更加有效的调动全社会资源和要素参与到绿化国土、美化中国的行动中来。
新修订《森林法》系列专题解读之五
造林绿化制度
系列解读课程汇总
法规解读||新修订《森林法》系列专题解读之一——修订思路和基本制度
法规解读||新修订《森林法》系列专题解读之二——森林权属制度
法规解读||新修订《森林法》系列专题解读之三——分类经营管理制度
法规解读||新修订《森林法》系列专题解读之四——森林资源保护制度
编辑:董云飞
审核:张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