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时间安排为9月7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共计19周,其中第一周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课程集中考试周和缓考考试周。
2020年秋季学期全部实施线下课堂教学。
按照错时错峰开学返校原则,学生返校时间和批次安排如下:
1.9月1日:非2020级全体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017级本科生,以及因调换宿舍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非2020级本科生返校。
2.9月2日:2018级本科生返校。
3.9月3日:2019级本科生返校。
4.9月5日、6日:全体2020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
1.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滞留国(境)外的外籍教师符合返校规定的,经批准后可返校。目前在国(境)外的内地师生、澳门师生需返校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从国(境)外返校师生,返校时须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目前在国(境)外的外籍留学生、港台学生暂不返校,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2.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全体返校学生需向所在培养单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入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健康绿码(或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入校。
4.学生入校后,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出校的,须经所在培养单位、校门管控人员登记后,方可出校。
1.已确诊为新冠肺炎或属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治愈或尚未排除疑似的。
2.近14天内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的。
3.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
4.未解除医学观察的。
5.无健康绿码或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的。
6.其他因疫情防控或交通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返校的。
1.学生返校申请程序
(1)符合返校要求的学生
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前14天,必须向所在单位(内地学生向所在学院、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向国际学院,下同)提出返校申请,如实填报提出申请前14天有关居住、出行、接触、聚会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由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自获批之日起减少外出,就地自行健康监测14天,经学院确认后,方可出行返程。
健康监测期间,必须按时向本单位报告居家观察和健康状况。健康监测期满,确定身体健康无异常后提交“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简称:监测表,下同),由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各学院要将审批同意的返校学生名单报学校防控办备案,同时及时报保卫处备案和放行。
学生返校前必须与导师或辅导员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学校对师生返校有关工作要求。
(2)暂缓返校的学生
暂时不能返校的学生,应如实向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并请假。所在单位要将获得同意推迟返校的学生名单、原因同时报学生工作部门、教务部门和防控办备案。具备返校条件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申请返校。
2.自带个人防护用品提醒(学生工作部及各相关单位负责)
建议全体返校人员自带口罩、体温计等个人防护用品;建议返校学生自带餐具。
3.自国(境)外归国(返华)的师生,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返校。(国际交流处负责)
1.严格测量体温。所有人员进入校园前必须在校门指定地点测量体温。
2.继续严格实行体温晨午检制度。各单位务必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教职工和学生的体温晨午检情况登记、报送等工作。
3.进一步完善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健康档案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健康状况底数明、情况清。
4.继续严格食堂体温检测。在食堂设置体温测量点,对全体进入食堂的师生员工进行体温筛查。
5.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马上整改纠正。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1.学生抵邕后,自行返校。建议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抵达学校门口。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抵达校门后,应避免聚集,提前准备身份证明,有序在校门口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学生可入校,由学校安排校内交通接驳车送到指定地点,或由学生径直返回学生宿舍。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立即启动隔离、送诊预案。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接送人员进入校区。
统筹制定学生返校当日人员和车辆通行方案,其中学生工作部负责牵头制定学生通行和管控方案;保卫处负责牵头制定车辆通行和管控方案、校门口人员疏散工作方案。
2.校内交通接驳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落实车辆等事宜。
3.尽量避免安排集中报到注册,可使用电子注册等形式,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学生应按照学校提前分批的安排进行报到,到校后应及时给班长、辅导员、家长报告到达信息。
1.严格实行“外防输入”策略,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未经批准的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入校园。所有进校人员必须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身份核验、检测体温和佩戴口罩。
2.学生返校期间,学校开放所有校门供学生进入。
3.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学生尽量减少出校园,确需出校园的,需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教职工及工作、生活在校内的其他人员按照现行出入校园管理规定实行。
1.学生公寓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按“一人一案”原则建立管理台账,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非本栋(园区)无关人员来访。
2.加强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守的工作,做到每栋(园区)宿舍每天都有辅导员入住,及时发现和处置学生中的疫情和突发事件;学生工作部实行晚上和周末轮值制度,做好值班安排表,安排人员到办公室值班(晚上轮值可电话值班)。
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
1.就餐实行“一人一桌”制。堂食用餐按要求提供堂食,实行“一人一桌”,同向落座用餐。鼓励师生员工自备餐具,取餐后返回宿舍或其他地方食用。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错峰供应,避免人员聚集。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用餐纪律,有序快速付款取餐,排队候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2.做好食堂内外空间、餐具、厨具等消毒工作,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3.严格要求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做好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做好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防止带病上岗。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野生动物作为食物进入学校。
1.完善“人盯人、一对一”机制,建立分管校领导负总责,学生工作部负责人联系学院,学院领导包年级、辅导员包班级、学生的“人盯人”措施,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团员、学生干部的作用,保证学生管理“纵到底,横到边”,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态。
2.加强缺勤人员管理。对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返校上班、上课的师生员工,各单位要建立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加强与缺勤师生员工联系,记录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缺勤的师生员工,需主动加强与所在单位联系,及时、如实报告身体健康情况。
3.严格复课、复工审批制度。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返校、上班、上课的人员或正常开学后因身体健康或疫情防控要求等有关原因暂停上班、上课的人员,在其返校或复课、复工前,校属各单位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包括报告身体健康情况、接触史,提交复课、复工申请,签署承诺表等。
因病缺课缺勤人员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证明和村(居)委会(社区)出具隔离期限确认证明后,方可返校复课复工。
4.对外宿、延期毕业学生的管理。要求全面摸清外宿学生和延期毕业学生的情况,各学院要在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建立个人档案,一人一策,采取“人盯人”的措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5.对外教和留学生的管理。国际交流处、国际学院要根据有关外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切实做好港澳台教师、外籍教师、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防控管理工作。
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卫生措施。引导师生员工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7.分类落实管理责任。校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师生员工管理的责任。具体为: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在职员工(含在编、校聘、单位自聘、挂职、借用、跟班及保安、物业、餐饮等外包服务人员)由相应管理单位负责;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校内公共场地承租单位人员(或个人)由租赁管理单位负责;本校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遗属,已调离广西大学但仍居住在校内的有关人员及其亲属,以及前述人员房屋的租赁、借住者由清查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本校教职工(含在编和聘用的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居住在校内的本人亲属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由本校教职工负责;校内住房承租、借住人由住房的出租、外借人负责。
1.严格校园管理。原则上维持现有校园管控和人员管理相关措施维持,视上级要求和疫情形势适时做调整。进一步加强校门口值班人员培训,配足人员,做好预案,确保师生员工返校在校学习、生活安全、有序。
2.加强校园巡查力度,维护校园秩序。配足巡逻人员,加强对校门口、校内交通车站、宿舍区、运动场等节点的巡逻,合理安排巡逻时间、路线,确保校内安防摄像头运转正常,做好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3.全面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排查。组织全校各单位开学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施销号管理,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4.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主动加强对接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确保联防联控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与地方公安、交警、安全部门沟通,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5.做好师生员工返校期间车辆进出校园的疏导、停放与管理工作,保证校门内外和校园内交通畅通。
6.严格管理快递出入校园。禁止校外外卖进入校园。
公众号改版后,
把团子君设为星标,
才更方便接收信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