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合文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系列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公益作用,积极融入冀晋蒙辽四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保护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近日,山西省广灵县人民检察院与河北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会签了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文件,并深入交流了办案经验。会议由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学军同志主持,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占库,两地检察院公益诉讼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公益诉讼部门人员等共14人参加会议。
会上,雷学军同志简要回顾了两地在沟通协调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以及制定《关于建立“广蔚”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过程,山西广灵与河北蔚县地缘相近、山水相连、人文相同、文化相融,两县在各领域交流合作密切;广灵县人民检察院与蔚县人民检察院素来就有着协同办案的深厚传统友谊,此次跨区域生态坏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建立必将进一步推动工作,有效促进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案件线索移送、委托调查取证等方面协同行动。
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占库同志充分肯定了此次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的重要意义,并表示蔚县与广灵历来具有“同饮一河水”深厚友谊,蔚县人民检察院愿与广灵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次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为契机,不断扩大跨区域合作范围,积极开展更多业务更多领域的合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玉宝同志宣读了《关于建立“广蔚”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建立跨区联动机制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并规定了六项具体的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专人联络制度;三是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四是建立委托调查机制;五是建立专项活动协同机制;六是建立联合培训宣传机制。六项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加强两地检察在公益诉讼领域的沟通交流,拓宽公益诉讼线索的来源渠道,共同研究和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提升公益诉讼的整体监督效果。
最后,双方检察长会签了协作文件,办案人员深入交流了办案经验。雷学军同志表示将积极借鉴兄弟县院优秀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此次跨区域协作平台,不断加强协作配合,联手开展跨区域整治非法煤栈和“散乱污”企业联合行动,加大对矿产资源、林木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坚决制止破损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造福两地百姓,共同谱写公益诉讼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