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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简称中金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25日,是中国内地第一家中外合资的投资银行,于2015年11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成立后,该公司股权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最初的两大股东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丹利如今都已不再持有中金公司股权。据中金公司2015年年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汇金)持有中金公司28.448%的股份,为中金公司第一大股东。2016年11月4日,中金公司宣布,将以人民币167亿元从中央汇金收购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证券)的全部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投证券将成为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
因其特殊背景,中金公司在中国大型国企改制时期成了境内最大的股权投资银行,加上可与国际大投行齐肩的薪资水平,其因而被称为“投行贵族”。2020年1月4日,获得2020《财经》长青奖“可持续发展绿色奖”。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12]
成立时间
1995年6月25日
法定代表人
陈亮 [25]
总部地点
北京
年营业额
55.60 亿美元 [2] [18] [22](2022年)
员工数
2637人(2019年) [3]
上    市
2015年11月9日 香港联交所主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组织机构代码:
625909986
注册号:
100000400005994
经营状态:
开业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
1995年07月31日
法定代表人:
陈亮
营业期限:
1995年07月31日
注册资本:
482,725.6868万(元)
审核/年检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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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史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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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25日,是中国内地第一家中外合资狱寒的投资银行堡厦盼船射察仔。
中金公司新闻会
中投证颈捆巴券则于2005年9月28日在重组原南方证券的基础上成立,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是由中央汇金全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在中国内地18个城市设有20个证券营业部;中投证券则在全国28个地区设有营业部160家。
此外,据中投劝脚射证券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股基交易金额11.15万亿,市场份额占比2.072%,行业排名第14位。另据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以经纪业务收入计算,中投证券位列11。中金公司均不在前20位之列。
2016年11月4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宣布,经董事会批准,中金公司与其主要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将从中央汇金收购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投证券)的全部股权。根据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财政部核准的中投证券评估值,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状况、中投证券财务表现与未来发展及预期协同效应等多项因素,本次交易的对价确定为人民币167亿元。中金公司将通过向汇金公司发行中金公司内资股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投证券将成为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
2019年2月19谜柜日,阿里巴巴集团透露,已完成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3908.HK,“中金公司”)的入股,持有中金公司港股约2.03亿股,占其港股的11.74%和总已发行股份的4.84%,标志阿里巴巴入股中金公司。 [3]
2021年12月29日,证监会经查发现中金公司在保荐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证监会决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13]
2022年6月10日,中金公司宣布,中国国际金融(英国)有限公司(中金英国)已加入瑞士证券交易所,成为首位中国会寒体篮员。 [15]
2023年4月14日,证监会全巩拜发布公告,中金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获得批准。 [19]
2023年5月8日,中金公司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0]

主要股东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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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的股东包括:
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
名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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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包括祝汉顺,薛晖,叶建中,李玉周,张树人和蔡斌。 [36]

管理团队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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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亮(代为履行总裁职责)
参考资料: [23-24] [29-33]

主要业务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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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并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战略要地—香港、上海和深圳,设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证券营业部。这一市场服务网络使中金公司得以实时、准确地把握中国资本市场脉搏,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投资银行和证券服务。
自成立以来,中金公司的业务不断发展,现有七个主要业务部门:投资银行部、资本市场部、销售交易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部和直接投资部。另外,中金公司还设有完整的后台支持部门以及信息技术和风险控制系统。
经中国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批准,中金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

财务数据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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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中金公司披露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金财富总资产1545.68亿元(人民币,下同),净资产192.32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6.67亿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9.71亿元,利息净收入14.66亿元,投资收益10.65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2亿元),营业支出47.89亿元,营业利润18.77亿元,利润总额18.62亿元,净利润14.83亿元,归属于中金财富所有者的净利润14.83亿元。 [27]

所获荣誉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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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活跃投资机构百强榜》,中金公司排名第46位。 [4]
2020年1月3日,上榜2019年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排名第231。 [5]
2020年1月4日,获得2020《财经》长青奖“可持续发展绿色奖”。 [6]
2020年5月10日,“2020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发布,中金公司排名第293位。
2020年5月13日,中金公司名列2020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第1194位。 [7-8]
2020年7月27日,中金公司位列2020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409位。 [9]
2021年5月,入选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 [10]
2021年7月,2021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324位。 [11]
2022年5月,福布斯发布2022全球企业2000强,排行第917位。 [14]
2022年7月,被评选为2022福布斯中国最佳雇主。2022中国年度最具可持续发展力雇主。2022中国年度最具数字责任雇主。 [16]
2022年7月,位列2022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307位。 [17]
2023年7月,入选2023年《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排行榜,排名第462位。 [21]
2023年7月,名列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第361名。 [22]

社会评价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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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中金公司的业务比较重投行和财富管理两大块,所以传统业务的短板比较明显。中金公司资本金和网点都较有限,所以如果两方合并的话,对中金公司是利好,能够提升中金公司整体的业务优势,弥补其在经纪业务、信用业务等传统业务上的短板 [1]

企业事件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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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此公司作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未对发行人未披露相关重大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保持必要关注、未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形。你公司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证监会决定对此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引以为戒,恪守勤勉尽责义务,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加强业务质量控制,提升合规水平。 [26]
2月5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中金公司存在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相关产品涉及底层项目较多,且产品间存在嵌套投资、交叉投资底层项目的复杂情况。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8]
2024年4月2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