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检察公开听证?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检察公开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今年以来,京口区检察院积极运用检察公开听证的形式办理重大案件,共召开各类听证会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等总计23人参与公开听证,内容涉及“拟不起诉”、“案件定性”、“司法救助”等多种类型,以公开促公正,获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1.
就“司法救助”进行公开听证
10月29日,京口区检察院举行了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京口区检察院张东生检察长主持,邀请了公安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听证。听证会上,申请人对申请救助的理由进行陈述,案件承办人全面阐述了案件主要事实、审查办理及调查核实情况、是否救助的理由及依据。
与会听证人员充分了解案情后,根据法律规定、救助标准,围绕嫌疑人的偿付能力、被害人的受损状况、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等情况进行了评议。最后,听证员代表宣布评议结果,一致同意给与张某某司法救助。
2.
就“案件定性”进行公开听证
9月29日,京口区检察院就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的定性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侦查人员、人大代表、法学教授、行业专家、律师等共同参与听证。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认定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全面阐述了案件争议的焦点。
听取案件汇报后,参会人员围绕“重大责任事故的认定标准”、“过失致人死亡与重大责任事故的法条竞合关系”、“嫌疑人对于危害结果可否预见”等议题从各自专业领域发表了意见。最终,一致认为该案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3.
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4月26日,京口区检察院举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盗窃拟不起诉一案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了本次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拟不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及拟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
听证人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证据展开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